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2021-03-16
2008年,王某与纪霞某经朋友介绍认识,随后双方建立恋爱关系,恋爱后双方协商结婚事宜。经协商,由男方家出资购买位于某A小区住房一套。但由于当时实施限购政策,男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如果婚后购买,双方就都没有了购买资格。于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以女方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在婚后发放,房产的所有人名字为女方。之后,纪某因婚外情与王某分居。王某多次劝说,但纪某执迷不悟。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纪某离婚。纪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判令位于某A小区的住房属于自己。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王某主张房屋系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应该归男方所有。但被告纪某坚持房屋系婚前个人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对房屋的归属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房屋在婚前以女方名义购买,如果没有直接证据的话,只能说明房屋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王某的父亲突然想到,购买房屋的房款均从他的个人银行账号上支付,是出资购买房屋的直接证明。在这些法律证据下,法院查明,该房是原告父亲在原告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因为限购原因将名字登记在了女方名下,虽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产权登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是对其儿子(本案原告)一人的赠与,因此应认定该房产为原告的婚前财产。最终法院作出了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无权分割的判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