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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家庭成员具有中心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中心城区工作或者居住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江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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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或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江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户口:市区非农业户口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单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第一步:在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1、2018年Xi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也很合理。一、申请人应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2、申请人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个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个家庭(包括三个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3、申请人的住房面积应低于政府制定的最新标准,一般人均面积不应低于17㎡。4、申请人及其家属在3年内出现房屋赠与或转让(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5、申请人名下有店铺、办公用房或相关运营车辆的,不得申请相应的住房。6、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名下有价值超过一定数额(15万元)的车辆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7、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参股的,注册资本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8、如果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婚或再婚,离婚时间应为3年。9、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不得超过70周岁。学生和现役军人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最后,如果政府做出其他相关规定,申请人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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