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同时履行抗辩权: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或者不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又被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或者不履行抗辩权,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没有作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相应的履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后者对前者的指导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前可以拒绝对方提出的履行请求,这样就能够避免一方自己不履行却能获得对方履行的不公平情况的发生,使双方的利益关系处于平衡状态;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务合同当事人彼此尊重对方利益,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若自己未履行,不能要求对方先为履行,一方已经构成严重违约而仍然要求对方履行,对方有权拒绝。三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而不能滥用,所以在对方当事人已经部分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如果拒绝自己的履行违背诚实信用的,则不得拒绝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产生的直接法律前提是双务合同对价的交换性、原因的相互依赖性和与此相关的本质上的牵连性。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同一合同关系产生,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成立、无效,另一方的权利也必然发生同样的效果。在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各基于合同负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的权利则不能实现,其义务的履行也必然受到影响。【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的,即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且并非所有双务合同都自然适用先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双务合同按照其性质,双方应同时履行其债务,但因当事人作了特殊约定,而产生了先后履行顺序。 这类合同具体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合同、企业经营合同、借用合同、工程建设合同、运输合同等; 第二类,因合同本身的性质或法律规定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合同无需当事人约定,本身即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储蓄合同、保险合同、跟单信用证买卖合同等; 第三类,按照商业习惯或惯例而有的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如航空客运合同等。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41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