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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以为行政主体的详细行政行为进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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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诉讼的类型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被征收人申请后,农村土地征收纠纷可以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被征收人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科)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通过) 第三十七条2004年第二次修订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又能耕种收获的,由原耕种耕地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或通过加qq详细说明。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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