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
涉嫌挪用资金,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朋友是公司的股东,会得到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另外,章程、设立登记申请书等处会有你朋友的签名,股东名册等也会有他的名字。 公司增资,你朋友可以不增资,另外,你朋友对增资等事项还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1、分公司的账应当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其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是不能够独立核算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职员工能做其他公司的股东,只要单位的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就可以,在实际生活之中,职员是其他公司股东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为了避免不当竞争的发生,担任其他公司股东的职员,一般都不能是在职单位的管理者。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1人已浏览
1,753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4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