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养...
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公司开除了是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哺乳期是否可以办理失业金,需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办理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不是自愿解除工作; 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可领取失业金,与哺乳期无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不因自己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依法办理失业登记的; 4、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求职要求。
可以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所以是可以的。
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747人已浏览
7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