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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书写时间鉴定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虽然已经能够解决部分问题,但精确度不高,误差约在两个月左右,不可能精确到天,所以目前应该没有鉴定机构有办法解决你的问题。因为首先你要鉴定的材料距目前已近两年半,而日期误差只有一个多月,即使鉴定出来是同时期的,也不能证明是同一天。需要从其他途径想办法了。
1、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笔迹可以继续司法鉴定,如果鉴定一致,可以认定有罪。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笔迹鉴定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1、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检材特征、样本特征。 2、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3、综合评断编辑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 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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