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在赡养纠纷中反驳原告主张

2025-01-14
1. 权利的行使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尽管原告有自由诉讼的权利,但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是平等的。原告只起诉部分子女,未被起诉的子女是否真正尽了义务,是否存在损害部分子女利益的情况,其他人在所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因原告的自由诉讼而排除未被起诉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此,赡养诉讼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 2.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在子女之间应当是均等的。任何子女均无权私自推卸。但若遇部分子女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差时,赡养义务又是整体的、连带的、不可分割的。有些老人可能会根据自己对子女的感情好恶或被部分子女胁迫,有意减轻或加重其他子女的责任,损害义务的平等性和其他子女的利益,制造新的家庭矛盾。因此,法院只有通过追加被告,进行全面审查,才能使案件得以公正处理。 3. 准备关于尽了赡养义务的证据和个人经济状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