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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规则本质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2、证据规则是一系列原则和原理的总和,本身不具有操作性3、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4、证据...
证据规则的法律性质包括: 1、证据规则本质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 2、证据规则是一系列原则和原理的总和,本身不具有操作性; 3、证据规则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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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想要打赢,就一定要能拿的出过硬的证据出来,法律对证据也做了专门的规定,必须具备三性才能作为证据适用,那么,证据三性有哪些呢?证据三性有哪些?具体如下: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的,或作用于周围的环境、物品引起物件的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品,也可能由文字或者某种符号记载下来,甚至成为视听资料等等。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最基本的特征。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以其自身的存在单独或与其他事实一道证明保证案件真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作为证据的事实与要证明的事实没有联系,即使它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其他权利证书内容:注明其他权利持有人、权利类型(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其他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其他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契载期)、注销日期(其他权利消失日期),这些内容也在其他权利证书中注明。
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下列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得作定案根据:暴力、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没有经过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摁指印的书面证言;询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未提供的。总之,对证人证言的合法性要分门别类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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