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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丢失,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收费的,在保管期,因物业保管不善造...
有一定责任。可以报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处理,但电动车丢失物业是否要赔偿要根据实际合同范围来看。小区物业收了管理费就应该保障业主电动车的不被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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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如果物业按照规定安排的安保人员巡视;进出小区的非住户都有登记;主要路段和单元门处都有摄像监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了资料保存。物业做到这些,那么就可以认为物业没有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上述工作,那么可以视为物业管理工作有瑕疵,物业服务环节中有管理责任和失职行为。但即使物业有管理责任,也不能因此就要求物业承担业主家中被盗的全部责任。
小区电动车丢失,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收费的,在保管期,因物业保管不善造成电动车毁损、灭失的,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免费的,那么物业与电动车主之间形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物业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那么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时电动车主必须举证证明物业有重大过失,物业才会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电动车主都是难以举证物业存在重大过失,小区物业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你是有单独缴纳停车管理费,那么所丢车辆物业应负赔偿责任,如果没有,那么丢失就无法索赔。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所以根据上面的物业管理费构成,是不含停车管理费的.所以是要单独进行缴纳。但是单独进行缴纳的前提是有专门的停车位,并有专人的看管,且当车辆丢失时,应负责赔偿等义务。如果小区的车辆管理是属于无章状态,没有专门指定地点,没有专人看管的情况,那就可以拒交停车费。如果现在有专门指定停放地,有专人看管,肯定是要另外再交停车管理费的。而且这样对业主也好,避免乱停车,以及丢车后出现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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