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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各车辆管理所可以对符合国家汽车排放和安全标准、环境保护定期检查有效期和年度检查有效期内的二手车辆进行入境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
规定是异地户籍在本地买车上牌,需要当事人出示身份证,以及在申请落户上牌地区的居住证,才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第五条初次申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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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牌照的规定因省市而异。以武汉为例,电动车牌照规定如下: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或者领取外国牌照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注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列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和许可,并现场交验车辆:(一)车主合法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三)车辆出厂合格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齐全、列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依法取得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的电动自行车安装防盗芯片。
省外车辆也可以跨省进行年度检查,无需出具异地车辆检查委托书。当然,这项政策将于2018年9月1日实施。自9月1日起,将实施跨省机动车检查。据公安部办公厅称,自2018年9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小型汽车、卡车和中型客车的跨省检查,实现全国通过检查。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进行检查,申请检查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查手续。
当前政策: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20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桥;(十一)卢浦大桥;(十二)延安东路隧道。目前仍在对外牌限行效果进行评估,今年4月可能对其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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