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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
1、提出房产变更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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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负责归门管理全国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2)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厅):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巾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3)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房管局或(区)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2、相关主体 (1)抵押人,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抵押权人,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基本工作流程 (1)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转移或变更的,当事人应自转移变更之门起30日内,持抵押权人同意其转移变更的证明文件,到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或变更登记。 (2)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发生变更即合同主体变更的,当事人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抵押权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3)抵押当事人双方对抵押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抵押房地产被处分后。原抵押当事人应自处分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5)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权人将其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在抵押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到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抵押权转让无须事先征得抵押人同意,因此,应由抵押权人和受转让的第三人到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 4、申报文件 抵押权人和受转让的第三人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抵押权人原持有的房地产他项权利执照; (2)抵押权入和受转让第三人的身份证明; (3)原抵押合同; (4)债权及抵押权转让合同; (5)市国土房管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5、补充说明 (1)《他项权利执照》遗失,抵押权人应向登记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失,并在有关报纸上声明作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于登报声明30日后,补发《他项权利执照》。 (2)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执照》后,不得扣押抵押人的房地产权证。
一、什么是离婚房产析产登记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二、离婚后房产怎么变更离婚夫妻房产怎么变更离婚过程中对房产进行分割后还得对房产进行变更登记,那么离婚夫妻房产变更就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1、如果该房屋作为遗产继承无争议,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办理房屋登记的机构进行法定继承房屋变更登记; 2、如果该房屋作为遗产继承有争议,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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