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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代理不一定是无效合同,经追认有效。 2、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
1、无权代理的合同并不是当然属于无效合同,如果经权利人追认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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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因为如果该代理行为能给被代理人带来收益,被代理人不反对,对第三人来说,只要正常履行民事行为即可。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他人所为的民事行为; (3)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4)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 (5)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权代理的合同并不是当然属于无效合同,如果经权利人追认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其他规定。
无权处分不属于侵权行为。更多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无权处分人占有无权处分物可能是基于保管合同、借用合同、租赁合同,所以是有先合同关系存在的。如果无权处分人出卖占有物,就是违背了与所有权人的合同约定内容,因此要承担的是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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