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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1、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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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检报销和生育津贴有何规定有如下答 1】生育费用报销办理时间为生育月的次次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为生育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连续正常缴费9个月,生育前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之后需连续正常缴费12个月。【2】建议在生育后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应报送资料。【3】可以的。【4】若只在北京报销产检费用和申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如下:产前检查费用申报所需资料:(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建议员工填写个人信息);(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建议员工填写个人信息);(3)收费票据;(4)处方底方;(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待遇津贴申领所需材料(生育津贴待遇默认发放至申领单位;需要发放至个人账户的,需单位提前到业务受理科办理个人账户信息采集):(1)《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和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建议员工填写个人信息,一式二份);注:以上业务报表及复印件等材料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收费票据和处方底方明细建议员工留存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填写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规格为A4纸,请上网下载填写后打印,或用黑色水笔,中文正楷填写;请于相应“□”内打“√”或涂黑。下载网址为:→业务办理→生育保险→表格下载;2、关于经办归属问题,请咨询本单位人事或电话咨询12333;3、申领流程、须备材料,请上网下载查询《〈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网址同上;4、盖章:在职人员和外来离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盖章,本市失业人员由所辖居委会盖章;5、生育前(不含生育或手术当月)累计有效缴费月数应≥12个月方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前累计缴费月数请电话咨询12333或上网查询;6、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期为生育次月15日起六个月内。这就是一份厦门市生育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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