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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股东:凡是对公司的投资或基于其他的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均是公司的股东。 如何才是公司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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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先约定后法定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2013年多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5年简答题)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③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3)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外部转让和内部转让。具体限制条件为以下: 一、外部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内部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风险提示: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以下两点: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股权受让人对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被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的股权,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对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有: 1、出资方式要求,股东可以用货币和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人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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