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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 2、购买本市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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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必须是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和停缴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贷款前已连续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2.在杭州行政区范围内(萧山、余杭区除外)购买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房为主要贷款对象,限制排屋类住房、禁止别墅和非住宅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购买商品房 1、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以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2、首付3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税务监制预付款收据。(90平方米以下首付20%的发票) (二)购买二手房 1、房屋交易有效期一年以内的契税发票; 2、转移登记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三)自建房 1、有效期一年以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有效期一年以内的土地证或用地批准书; 3、自建房造价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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