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增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023-06-12
提取盈余公积金之后的利润为可供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也应当以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的形态存在,因为股东不会允许公司分配给他们应收账款。股东在对分配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再向公司投资,增加其出资额。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际上是将分配现金利润给股东与股东将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现金股利再投资于公司两个步骤做了合并处理,现金并没有离开公司,由公司代缴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能够合并处理的前提是公司有足额可以分配给股东的现金,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无论未分配利润有多大,都无法分配给股东,更谈不上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增资了。只有在未分配利润有足额现金支持的情况下,才能够转为增加的资本。 对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应当在验资时审计公司的现金,即可以用于分配给股东的现金数额应当超过拟转增为资本的未分配利润。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