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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这样规定的: 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
都是答非所问的回答,是不是律师?请看清咨询的问题。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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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法律对军人的家庭婚姻权益的保护的规定为: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2、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婚姻家庭关系是: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收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 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2)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2、财产关系方面的变更: (1)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养子女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所得的财产,有权带走。 (2)收养关系依生父母要求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不得要求补偿。 (3)收养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对由其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有要求给付生活费的权利。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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