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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规定如何看待房屋买卖实为借贷

2023-04-02
近年来一类以“房屋买卖”作为“借贷合同”之“保障”的纠纷比较典型。一方当事人向法院主张其与另一方当事人存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并已经实际履行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要求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交付房屋和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则向法院抗辩,其与对方不存在真正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非属于真实意思表示,是迫于对方压力,为求得到对方借款或期待对方给予更长的还款期限而签订的,实质是为“借贷合同”提供一种对方能认可的“保障”。 这类案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间金融市场的活跃,逐步呈现上升趋势。实践中,或称为“以房抵债协议”,或称为“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关系”。本文旨在从不同角度梳理法院如何根据具体案情,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作出既有利于促进交易,又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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