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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是改变国企所有制形式,即由全民所有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你在国有企业有五年工龄,改制时应当由国企按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对你进行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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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办法 4、退休人员的安置费用 根据自治区桂办发[1998]39号文件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企业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供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每人3.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用1.2万元。医疗保险费用2万元。 若改制后的企业不负担退休人员的,则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
一般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关于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应该在政府的改制文件中有所阐述,因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改制的方案也不相同。如果未得到妥当安置应该找谁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有问题当然应该找企业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直接找政府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退出过程中有关职工安置、补偿问题设计政策性较强,其中分多种情况,需要具体咨询当地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一般说来补偿标准为: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即工作一年补偿一月工资)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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