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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的,人...
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到另一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具体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根据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发生纠纷,致使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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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夫妻生活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夫妻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一方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可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因生育纠纷可以起诉离婚。而且一般由双方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对方无生育能力属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这里应包括妇女的生育权。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可以看出,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不生育的自由包括不怀孕或怀孕后终止妊娠的自由。生育子女是男女双方性别行为的结果,在生育行为的第一步,即妻子是否怀孕的问题上,丈夫与妻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在妻子怀孕以后,胎儿就成为妻子人身的组成部分。这时,丈夫的生育权只能通过妻子来实现。如果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就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丈夫的生育权就不能实现。 本案中,男方虽然享有生育权,但其生育权的实现,不得侵害妻子不生育的人身自由权,妇方怀孕后,是否生育子女,应由其自己决定,妇方自行终止妊娠,其行为并未违反法律。因而,妻子不应赔偿丈夫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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