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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如何起诉赔偿

2022-08-13
发生工伤后,第一件事就是看病就医。看病就医时,工伤者切记一定要用工伤者本人的姓名,切不可使用他人名字看病就医,否则会惹来大麻烦。然而,在现实中,有不少工伤者使用别人的名字看病就医,究其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说他人有工伤保险或医疗保险,而工伤者没有任何保险不能报销医疗费。用他人的名字看病就医方便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医疗费有地方报销解决了,但给工伤者带来大麻烦,一旦和用人单位私了、调解或谈判不成功时,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通常都会被驳回、不给认定工伤,因为工伤者用的别人名字看病就医,那诊断书、病历上的名字和申请工伤者本人不一致,劳动部门无法确定诊断书、病历上的名字和申请工伤者本人系同一人。 万一在使用了他人名字看病就医后与用人单位私了、调解或谈判不成功时,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驳回、不给认定工伤时,工伤者应该怎么办呢?两个办法: 1、找就医医院主治医生或医务科将诊断书、病历中他人名字更改为本人名字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2、如果就医医院不给改正过来,那就起诉医院,要求将诊断书、病历更改为患者真实姓名,诉讼胜诉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陈剑峰律师在2010年就办理过用他人名字就医的工伤案例,最后不得不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就医医院——北京市协和医院等两家医院要求更名。另外,在2011年3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更名案《医院无过错但得帮患者更名》,患者胜诉。 另外,看病就医要用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要用绰号、小名或其他名字,否则也会带来麻烦。2009年年初,陈剑峰律师就接了一个湖北省武汉市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工伤案例,就医时名字写反了写成了彭安友,本来身份证叫做彭友安,但曾用名为彭安友,结果工伤认定时还需要当地户籍派出所出证明来证明系同一人,劳动部门才给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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