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一天班觉得不合适就走了,当事人这种做法不妥。之前交了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跟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拿回来,所以当事人应该依法提出离职,而不应该一走...
这个得看当初交押金的的具体约定是怎样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欢迎随时致电咨询法律问题欢迎访问A个人网站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1、单位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申请辞职的,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则应当提前30天申请辞职的,则既是合法的辞职的,在以上的法定期限内提出辞职的,期限届满的,则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全额发放工资的,不得拖欠或克扣的;
劳动者辞职到期的,应当要求劳动者工作地的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7人已浏览
1,900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