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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遺嘱公证转为继承公证手续的,具体是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遗嘱不需要公证就有效力 只要遗嘱是在被继承人的意识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就有法律效力。所以你说的遗嘱在很大程度上说是有效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遗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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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现在我国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管理登记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法律规定,因继承遗产引起的房屋过户手续,必须办理公证。其实,这里所指的公证,就是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并非必经程序,遗嘱公证只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一种遗嘱。它高于自书等遗嘱形式。但并不是说,你手持公证遗嘱,就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为,当事人可能几年内做过若干份遗嘱公证,相关人都首次公证的遗嘱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该认定哪个遗嘱是有效的。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因遗产引起的房屋过户手续,必须办理继承权的公证,让公证处见证哪份遗嘱最有效。公证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会做以下工作: 1、公证处为了查清楚该公证遗嘱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一般是要求全部法定继承人到场的; 2、让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到场不是要求他们同意,而是核实该公证遗嘱之外是否有其他公证遗嘱,是不是死者最后一份公证遗嘱; 3、如果其他继承人不配合,这个核实程序就不能走下去; 4、公证遗嘱的价值是如果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其他继承人即使有争议,遗嘱受益人在法院诉讼时是可以确保胜诉的,也就是其他继承人争不到遗产。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什么转移劳动关系手续了,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单位直接给你出具一个解除劳动关系书,你找到另外一个单位时,有的要求把这个解除关系书给他们(但是绝大多数都不要)。如果不跨省,关系到了新单位也就自动接续,不需要个人去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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