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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工龄关系不大,满10年的应当优先留用,胃不是不许辞退。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能否被解雇取决于员工是否违反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仍可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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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纪的限定,坚决制止违背限定提前退休的做法国家法定的公司工人退休年纪是: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笨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纪为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退休年纪为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规则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公司,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事实上用人人数及在特殊工种职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要求解决退休的工人,从事高空和特别笨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要求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你的问题实质涉及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两次不间断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就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法律也不禁止劳动者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如果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4、《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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