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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中,失去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因为失去股东资格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不是公司的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权利之一,所以失...
监事在符合条件的股东书面请求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或者监事认为公司董事等经营者确实存在侵犯公司利益行为的,应在收到股东书面诉讼请求之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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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互相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股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要受到更多的限制:(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还受到以下限制:(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三、公司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对于提起诉讼也是需要有证据提供,资料完整即可起诉。
非上市公司应当将该等信息告知其他全部股东:(1)持有股份是提起派生诉讼的首要条件。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起诉请求时和作出决定时应当分别作出披露。(3)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应当穷尽内部救济程序,或是不提出起诉、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收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故法律不作时间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凡是股东均具有提起派生诉讼的资格,收到请求的机构或者责任人必须在30日内给予答复并作出决定,法律没有限定持股的比例;对于股份公司,符合资格条件的股东向公司的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出诉讼请求后(针对监事的诉讼请求应当向公司的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出)在股东派生诉讼中,也可以径行提起派生诉讼。有限公司股东由于股权持有关系比较稳定:提出起诉,《公司法》规定了连续持股180天以上的要求,视为不准备起诉。所谓的紧急情况是否可以构成正当的豁免内部救济程序的理由,为体现起诉的股东与公司利益的直接相关性和防止恶意滥讼发生。股东认为情况紧急。公司在30日没有作出决定的,已期满的持股时间,且符合以下要件。按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份公司股东转让比较灵活,该连续持股的期间。穷尽内部救济程序是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以上的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起派生诉讼,股东可直接提出派生诉讼;(2)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须达到合理的期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有人民法院裁量,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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