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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 2、公示期满10日后无拖欠工程款和工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公示期满(10)后无拖欠工程款和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不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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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规范了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包工头再也不能代替工人领工资了。 《办法》明确规定,对待与建筑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当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拖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企业还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可以由公司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申请出具。
1、填写申请和承诺书。介绍一下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和涉及大致的施工人员,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办理证明。承诺书也是以公司或者法人代表的名义,保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的声明。 2、主体信息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中标的文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各个施工班组的联系人、花名册和联系方式,劳动合同书,支付资金的凭证等 3、提交劳动监察大队审核,等待公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后,他们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十天。十天后,就可以得到需要开具的证明了。 风险提示:工程款被恶意拖欠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 二是收集证据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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