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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双方户籍在同一省份,该省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特别规定,允许单独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夫妇户...
在申请许可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生理有缺陷不能生育的; 二、婚后多年不育,抚养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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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1、你们的情况不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23条规定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2、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4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应按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基本标准,城市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收入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倍的,除应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缴纳一至两倍的社会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6、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7、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8、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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