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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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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为了建立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规范体系,保证土地调查质量,条例规定,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调查基础图件。
1.国家编制土地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3.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4.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集体征地,对宅基地上建的房屋进行补偿。 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国家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寿命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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