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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续订,但是实际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根据我国《》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续签的视为自动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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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认为这一情况应视为续签。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继续工作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续签的情形,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或许定劳动合同的手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节满是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愿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如果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则应视为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双方须及时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二,不能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为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应当是指员工入职时的状态,对于在用工之日已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用工的情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不应作扩大解释。因此,不能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您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是否能拿到年终奖要年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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