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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程序公司注销的必要性: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 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
注销公司的,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处理: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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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的程序如下: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
1、依规创立清算组成员。企业理应在散伙理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创立清算组成员,逐渐结算; 2、公示并通告债务人申请债务,依规对债务开展备案; 3、清算组成员对接企业,进行结算工作中; 4、清算组成员全方位清除企业资产、定编负债表和资产明细; 5、清算组成员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会或是人民检察院确定; 6、制做清算审计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会或是人民检察院确定后,申请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公示企业停止。
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 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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