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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的分公司应通过下列方式注销:总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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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综上,分公司依附于总公司而存在,总公司注销后,为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消亡,分公司也要注销。
进行注销。首先是到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备案,然后准备注销的资料,最后资料提交工商部门,即可注销分公司的话。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有限责任公司流程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后,须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前往工商部门备案清算组成员名单。 二、公司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三、前往社保局,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四、前往税务局,注销公司的国税、地税。 五、前往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注销营业执照。 六、前往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 七、前往质监局,注销公司的各类许可证件。 八、前往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这样公司注销程序才完全结束,公司法人就此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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