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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分公司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注销,税务评估人员根据本决议制作《税务评估报告》,这是税务局的内部文件,纳税人看不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可以办理...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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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申请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总公司必须注销登记,分公司法人资格消失的,分公司也必须注销。分公司注销程序: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准备注销登记的记的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公司决定并签署。材料应提交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材料准备完成后,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四、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与此同时,还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公司注销分公司不是改制。《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重组和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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