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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大队。地址:潍县中路与凤凰街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电话:0536-8288539。2、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
1、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大队。地址:潍县中路与凤凰街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电话:0536-8288539。2、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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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大队。地址:潍县中路与凤凰街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电话:0536-8288539。2、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大队二中队。地址:坊子区行政街和西四路向北200米路西。电话:0536-8288525。3、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大队三中队。地址:北海路和维胶十字路口向东50米路南。电话:0536-8288531。4、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坊子大队一中队。地址:坊子区眉村镇派出所东邻。电话:0536-752122。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本人的驾驶执照(依法拘留驾驶执照和没有驾驶执照的本人的身份证)和汽车驾驶执照(或收据和合格证)15天内到分局。交通警察队的处罚窗口受到处理。3、汽车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电子监视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规则行为者或车辆所有者。管理者知道违法信息后,可以持有本人的驾驶执照和车辆执照,去分局。交通警察队的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向银行支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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