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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房屋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转租是盘活租务市场的一种法律调节手段,可以说,转租也是承租人合法享有的...
第一,对于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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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房屋转租要注意下列事项: 1、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他费用。 4、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民法典】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转租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 (2)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 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向市房地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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