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青岛市胶州xx保护条例第44条新规

2022-09-09
胶州湾保护范围内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按照《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的规定执行。胶州湾沿岸陆域范围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生产、生活污水,应当限期纳入城市排水设施。在胶州湾沿岸陆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水,应当纳入城市公共排水管道。城市公共排水管道未覆盖区域的建设项目,经市环保部门同意,并设置临时性专用排水管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或者建设专用污水处理设施且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可以新建、改建、扩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