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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如何规定伤残津贴,是指一至四级伤残或无法被安排工作岗位的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依一定工资比例按月享受的津贴,是依法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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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工伤期间工资津贴的有关内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r(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r(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r(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r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夫妻双方均参保并且缴纳了生育险,男方在女方生产前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可申报男方护理假津贴。 而女方在生产前连续缴纳6个月生育登记后,可享受免费产检和生产减免以及生育津贴。夫妻双方中女方没有缴纳社保,男方正常缴纳,要男方在女方生产前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就可做男职工配偶生育登记,登记后同样可以享受免费产检和生产减免。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15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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