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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因公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取得的公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后,按工资、工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每月支付,并入当月的工...
关于出差津贴和误餐补贴 原文地址:关于出差津贴和误餐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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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注: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
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交通费,通讯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费,交通费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职工离职后,不再享受餐费补贴。餐费补贴,是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上班的职工,不能按时回家就餐,给予的补贴,是一种福利待遇。劳动者离职之时起,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不再是用人单位职工,不再在用人单位出勤,也就不能享受餐费补贴。《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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