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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黄标车划分标准主要是:我国于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标准。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效于欧Ⅲ标准。因此,国Ⅰ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 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 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国Ⅲ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一氧化碳不得超过 2.1%微粒不得超过0.1%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据了解,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汽车以旧换新办法》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此次《细则》中,规定了四大类符合补贴标准的车型。一是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二是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三是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四是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消费者,都能获得3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补贴金额。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报废车辆同时符合《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的多个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种补贴。鉴于目前我国部分大中城市对“黄标车”报废更新有一定资金补贴,如中央补贴政策与地方补贴政策共同使用,效果会更加明显。因此,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老旧汽车、“黄标车”提前报废,明确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应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并执行。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准则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准则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这类在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车排放准则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能够上路行驶。黄标车由于自行车排放高,应优先管控和淘汰。2014年随着国家加快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各地密集提议了淘汰黄标车的目标。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大量黄标车并无真正淘汰,减排成果大打折扣。业内专家建议,要从根本上淘汰高污染的黄标车,国家应赶紧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机动车污染防治执法主体和法理依据,同时还应统一汽车排放准则,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控协作机制,从严从重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在北京、天津、江苏、陕西等地,尽管黄标车淘汰工作得到普遍支持,但在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淘汰黄标车只能采取引导报废、黄(标)改绿(标)、限制行驶等非强制性措施。加之地区间缺乏联动协作,假冒绿标车大行其道,使得黄标车并无真正淘汰,减排效果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只能局限在纸面之上。业内人士认为,强化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重在执行,不能留下漏洞,当前除应赶紧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机动车污染防治列入其中,同时要求汽车生产公司严格执行按照要求生产,加强地区间商洽联控,真正实现黄标车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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