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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写的遗嘱应当亲自书写遗嘱,真实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思表示,还必须亲笔签名。 2、此外,遗嘱内容中所处分的财产仅限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处分他...
自书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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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自己写的房产遗嘱有用。遗嘱应当写明遗嘱人的具体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写明设立遗嘱的原因和有关要求,处理财产的名称与数额,房产分割条件与变更登记事宜。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写明设立遗嘱的时间。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自己书写遗嘱的程序: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是关系人身方面的文书材料,因此必须个人亲自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自书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以下是自书,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变通,且最好去公证一下:自书遗嘱范文: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所在地:号码: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立遗嘱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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