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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购买真假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最高刑罚为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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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量: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 认定 根据刑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分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在上述情况下,实际上是本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牵连关系,系牵连犯。根据刑法规定,对这种牵连犯,应分别以上述三罪论处,采用的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根据刑法第20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第21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取保候审需要办案机关同意,可以先提申请。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本罪取消死刑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可分为伪造、出售的数量巨大与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两种情况。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 (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l00万元以上的; (3)给国家税款造成实际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数量或面额的计算。根据以往的有关司法实践,如果伪造并出售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或者票面额不重复计算。如果伪造并出售的不属于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应累计计算。 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代购物品超过规定金额不向海关申报,超过十万元的,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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