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土地征收中,同样也可以享受特殊照顾。如《省人口与条例》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
符合国家和辽宁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之前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的,不在享有独生子女待遇和奖励,已经领取的奖励和补助不需要退还。《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二胎独生子女费不用退,只是在生了第二胎之后,独生子女证就没有效力了,当事人就无法享受独生子女证的奖励。所以不需要将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给国家。
单位发放的父母奖励费必须退回原发放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办理二孩指标时作为要件上交指标办理机关,同时提供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收据复印件,才能办理二孩生育指标。另外,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持证人因婚姻、生育、状况发生变化,其子女数超过一个的,应当在30日内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回原发证机关。对已退回或者应当退回未按时退回的,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或者发现之日起20日内将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予以注销,并书面通知原持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自注销次月起原持证人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455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