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
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清算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业人员。《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经理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在征求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经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经理:(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2)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经理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为“XX清算组”或“XX管理人”。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及时撤销临时存款账户。 其中,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根据法院指定,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结构。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破产清算临时存款账户时,必须撤销存款人原所有的银行结算账户,即存款人应先撤销该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最后办理基本账户销户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