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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外注册的商标是可以在国内使用的,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此商标在国内不受法律的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中国企业在相同商品使用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的做法,容易导致公众误解、混淆,从而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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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是可以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根据这些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和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就必须通过中国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事宜;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以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则可以不通过代理组织。
你说的情况是可以操作的,但是由于商标是受地域保护,你的商标没有在中国注册,那么,在中国不享有商标专利用权,所以,你不能禁止,有同样的商标产品在中国销售。相反,如果同样的商标,其他厂家在中国注册成功了,你即使在国外注册成功、在国外享有商标专用权,但你没有在中国注册,别人可以要求你禁止在中国销售。 所以最好还是在国内注册相应的商标。
在国外注册商标,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的,则国内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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