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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借钱不还,要引起重视,会被列入黑名单。人民法院可以在有效期内提前撤销信息,积极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或者主动纠正...
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没有钱偿还。如果有期限列入不值得信赖名单,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撤销;如果没有纳入期限,被执行人必须符合已清偿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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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才能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黑名单)删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符合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期为2年,但被执行人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抵抗执行情节严重或多次失去信用的,可以延长1~3年。也就是说,最短2年,最长5年后,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的信息将从黑名单中删除。
(七)因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内想撤销信息的,最简单的还款方式是尽快还款,否则只能等两年后自动撤销。人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重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执行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完成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的,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四)终止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调查控制度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三个)人民法人民法院不得到期限后不得到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不得到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得到监督或者不得到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删除不诚实信息后,被执行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重新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在删除不诚实信息后六个月内,被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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