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进行调解; 2、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在做好军人工作的前提下,准予离婚。对第三者介入破坏军人婚姻家庭造成犯罪的,应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意见】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军人所在部队“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后,不再派人到配偶单位进行调解,双方可持证明及本、、军官证、等材料到一方的民政部门办理,不一定非要回原办结婚证民政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599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