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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婚姻法继承法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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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2、股东享有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1、受赠人的权利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这是受赠人的最主要的权利。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有要求其交付的权利。获损害赠偿的权利。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要求赠与人承担损害赔偿的权利。受赠人的撤销权。虽然赠与合同的单务无偿性质,受赠人可无偿取得赠与财产而不必承担支付赠与财产的对价义务,除附义务赠与合同须承担一定义务外属纯获利性质,但当受赠人因重大误解或者在欺诈、胁迫或者赠与人乘人之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赠与合同,受赠人也应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赠与合同。 2、受赠人的义务由于赠于合同为单务有偿合同,一般情况下受赠人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但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负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或撤销其赠与。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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