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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借款”是指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款项; 2、短期借款利息可以按季计提并按期支付,也可以在短期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
借款还款都用哪些个科目的问题,其答案有以下方面: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看你具体借款的性质,之前借款的时候计入了什么科目 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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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利息应计入的科目有(1)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预提时,按预计应计入费用的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月份,按照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尚未提取的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短期贷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3)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4)票据贴现借款: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发生经营周转困难时,申请票据贴现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现借款额一般是飘扬的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金额,贴现借款的利息即为票据贴现息,由银行办理贴现时先进扣除。 (5)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6)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7)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有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财务费用”是利息的实际会计反映科目,“应付利息”只是企业暂时不付利息的时候,出于权责发生制而事先计提的一个科目。 本例中,本月已经实际还钱了,并不需要额外计提应付利息,只需要反映付出去的利息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行了,而能反映这个经济实质的科目就是“财务费用”。这就是归还短期借款分录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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