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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的归属是一个争议,虽然只写了你母亲的名字,但是房子究竟属于兄弟及母亲共有还有母亲一人所有,需要进一步明晰;2、如果你母亲离开人世,又...
如果两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母亲去世前无遗嘱,两套房产中有母亲的一半财产,母亲的遗产在你、你父亲、你外公外婆、妹妹之间继承,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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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母亲留有遗嘱,那么遗产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母亲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你们兄妹三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房子的继承与户籍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你对母亲尽了较多抚养义务,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至于房屋的具体处理方式,你们可以协商,可以约定房屋产权归属一人,其他两人获得货币补偿,也可以约定将房屋卖掉,一起平分卖房款。
当初安置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你一人名下,你母亲是否书面同意?如果你母亲书面同意,确认安置房屋登记在你一人的名下,那么应视为你母亲同意将她的补偿安置利益赠与你个人。她在安置房屋中不享有产权,只享有居住使用权。她过世后,安置房屋中没有属于她的遗产。 反之,如果当初没有你母亲签字确认安置房屋登记在你一人名下,事后也没有证据证明她同意安置房屋归你一人所有,那么,你母亲在安置房屋中是有权利的。你妹妹作为继承人可以主张确认你母亲在安置房屋中的权利,并要求该部分利益作为遗产继承分割。
对于您的问题,我的意见是:因为您朋友的母亲先于其父亲去世,且没有分割遗产,所以,其母亲的房屋份额为您朋友、您朋友的弟弟及其父亲,因为不知道是否也不照顾其母亲,故如果没有不照顾其母亲,则其母亲的份额不能不给其弟弟的。对于您朋友父亲的份额,考虑到其弟弟有能力而不赡养老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判决时是应当少分或不分给弟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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