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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
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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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督促省政府依法行政复议廉政风险点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工作; (四)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 (五)对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 (六)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七)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指导和监督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八)组织全省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的检查评议; (九)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十)本办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和管理使用等事项。
1、若行政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的复议申请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2、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符合下列规定的能复议: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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